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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54号)精神,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各项任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加快建造方式创新和建设组织模式改革,优化市场环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
1.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7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保持在7.5%以上。
2.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20%以上。
3.试点培育50家工程总承包企业。
4.申报评定省级工法项、省级新技术示范项目60项。
二、工作任务
1.强化政策引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54号),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步走”战略,加快建筑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依托统计数据指标,开展全省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价,研判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现状、水平和进展情况。联合省统计局发布《年四川建筑业发展报告》。
2.加大扶持力度。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帮扶机制,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的监测分析和指导督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有关财税、金融、社保等支持政策。依法做好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切实维护发承包双方合法权益。研究重点培育骨干建筑企业条件,制定支持骨干企业发展政策。
3.加快建造方式创新。深入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加强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部品部件标准图集。创新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印发《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成都、绵阳、宜宾、广安、甘孜、凉山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建设,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
4.加快建设组织模式改革。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出台《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制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遴选公布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促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融合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培育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
5.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规范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办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监管,制定《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办法》。优化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行为。
6.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积极推行工程保函和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展工程担保或保险业务,切实防范市场风险和减轻企业负担。推行以企业为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信誉良好、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以免缴或者减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项目,可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落实《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民营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行规〔〕1号),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改革发展环境。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支持民营企业申报省级工法、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引导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深度合作,推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
8.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四川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黑名单”制度,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发布和应用,不断完善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工程项目数据治理,提高工程项目数据质量。
9.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两年行动,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治乱工作,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巩固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治理转包、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市场行为的长效机制。完善《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
10.加快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化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根治欠薪核心制度,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严厉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完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平台统计分析和监督考核功能,制定全省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考核标准。
11.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建设全省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对“走出去”企业指导、服务和协调。突出南向开放重点,鼓励支持建筑企业大力拓展省外国外工程建设市场,着力提升对外工程承包规模和品牌效益。表扬开拓省外国外建筑市场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深化建筑业协调发展战略合作实施方案》,推进川渝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
12.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启动《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推进建筑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狠抓工作落实,倾情竭力把人民群众对建筑业改革发展最关心最期盼的事情办实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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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54号),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装配式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稳步推进装配式装修。进一步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通用部品部件标准化建设。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
二、目标任务
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万m2。成都万m2、广安万m2、乐山万m2、眉山万m2、绵阳万m2、宜宾万m2、泸州80万m2、凉山80万m2、德阳80万m2、内江80万m2;其他市(州)在年度新建建筑中明确一定比例的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得低于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开工建设1~2个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全省新增10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引领。加大政策创新支持力度,加强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等部门协调协作,根据土地供应、规划设计、投资建设等情况,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目标,建立发展装配式建筑约束与激励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鼓励企业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技术和产品转型、升级、换代,为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创造条件。有条件地区要创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链发展。培育集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为一体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
(二)完善技术标准。修订《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编制《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围护结构节点构造标准设计图集》《四川省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标准设计图集》《四川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推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标准化,开展梁、柱、墙等主体结构部品部件标准化研究,提升部品部件工业化生产供给能力,降低工程建造成本。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标准编制,推动川渝两省市装配式建筑标准互认通用,增强标准有效供给。推进建筑信息技术与装配式建筑建设各环节深度融合,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时发布相关部品部件价格信息。
(三)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按照《四川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成都、绵阳、宜宾、广安、甘孜、凉山6个试点市(州)要确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示范项目,在人才公寓、租赁住房和农村住房建设项目中推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引导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加强节点连接、抗裂隔音、露梁露柱、消防性能、结构耐久性能等共性关键问题研究,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造价研究,探索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形成可推广试点经验,加快住宅建设方式改革。
(四)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引导设计、施工、生产、装饰装修及高校、科研等企事业单位组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产业联盟,编制产业联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产业联盟工作机制,增强联盟对产业支撑力度。加强轻质隔墙、节能门窗、智能家居等绿色建材与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产业企业协同合作力度,促进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发展。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开展经验交流、技术创新、行业自律、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五)推广应用装配式装修。按照全装修成品交房要求,开展装配式装修项目试点示范,逐步提高商品住宅全装修覆盖率。推行建筑主体结构、设备管线、装饰装修一体化设计和建造,协同施工、同步验收,实现主体结构和装修工程的全系统装配化,推动整体厨房卫生间、集成化设备管线、智能化设施等全产业链深度融合发展。加强装配式装修材料质量安全、绿色环保有效管控,提升装配式装修水平和质量。
(六)创新监管方式。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控办法》,明确装配式建筑建设、设计、施工、生产、监理建设主体责任和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质量保障能力评估认定,提升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建设和现代化管理水平。鼓励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开展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七)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成都、广安、乐山、眉山、西昌5个试点城市和具备一定条件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政府投资保障房、人才公寓、医院、办公楼、停车场等工程项目装配率提高到50%以上,其他城市要有突破性发展。开展试点城市示范项目评估,组织全省装配率50%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示范项目申报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现场观摩学习,加大示范项目和龙头骨干企业宣传力度。
(八)加大人才培养。补充和调整全省装配式建筑专家库。加快培养装配式建筑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职业技术院校、行业协会建立装配式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开展专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职业技能竞赛。鼓励科研、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及个人技术创新,加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技术能力。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