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注册类别使用的是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别表》,该商标注册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类是服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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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类化工原料
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本类尤其包括:――堆肥;――非食品防腐盐;――某些特定的食品工业用添加剂(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本类尤其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医学科学用化学制品(第五类);――杀真菌剂、除莠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第02类油漆涂料
第二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和防腐制品。本类尤其包括:――工业、手工业和艺术用颜料、清漆和漆;――服装染料;――食品和饮料用着色剂。本类尤其不包括:――未加工的人造树脂(第一类);――洗衣和漂白用上蓝剂(第三类);――美容用染料(第三类);――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六类);――绝缘颜料和绝缘漆(第十七类)。
第03类化妆清洁
第三类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化妆品。本类尤其包括:――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室内芳香剂;――化妆用卫生制剂。本类尤其不包括:――清洁烟囱用化学制品(第一类);――生产过程中用的去渍制剂(第一类);――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第五类);――磨石和砂轮(手工具)(第八类)。
第04类工业油脂
第四类主要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殊的工业用油和油脂(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第05类药品制剂
第五类主要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本类尤其包括:――化妆品除外的个人保健用卫生制剂;――非人用、非动物用除臭剂;――膳食补充剂,为正常饮食提供补充或为健康目的;――医用或兽医用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本类尤其不包括:――化妆用卫生制剂(第三类);――人用或动物用除臭剂(第三类);――矫形用绷带(第十类);――非医用、非兽医用的代餐物、营养食物和饮料(第二十九类、第三十类、第三十一类或第三十二类)。
第06类五金金属
第六类主要包括未加工的和半加工的普通金属,以及这些金属的简单制品。本类尤其不包括:――铝土(第一类);――汞,锑,碱金属和碱土金属(第一类);――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
第07类机械设备
第七类主要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引擎。本类尤其包括:――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电动清洁机器和装置。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殊的机器和机床(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手动的手工具和器具(第八类);――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第十二类)。
第08类手工用具
第八类主要包括各种行业的作为工具使用的手动器具。本类尤其包括:――贵重金属制刀、叉和勺餐具;――电动剃刀和修剪刀(手工器具)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殊器具(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马达带动的机床和器具(第七类);――外科手术刀(第十类);――作为火器的随身武器(第十三类);――切纸刀(第十六类);――击剑用兵器(第二十八类)
第09类电子电器
注释】尤其包括:――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量角器;――穿孔卡式办公机械;――不论录制媒体或传播途径的所有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即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尤其不包括:――下列电动仪器及器械:(1)炊事用电气用具(食品碾磨和搅拌器、榨果汁器、电动磨咖啡器等)和第七类中使用电动机的其他设备及器具;(2)抽取或分发燃料的器具(第七类);(3)电动剃刀和理发推子(手工具)(第八类);(4)电动牙刷和梳子(第二十一类);(5)房间加热或液体加热、烹调、通风等电器设备(第十一类);――钟表和其他计时器(第十四类);――时间控制钟(第十四类);――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第二十八类)。
第10类医疗器械
第十类主要包括医疗仪器、器械及用品。本类尤其包括:――医用特种家具;――橡胶卫生用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矫形用绷带。
第11类家用电器
本类尤其包括:――空气调节装置;――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烹调用具。本类尤其不包括:――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电暖衣服(第九类)。
第12类车船配件
本类尤其包括:――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气垫船。本类尤其不包括:――车辆的某些部件(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所有马达和引擎的部件(第七类)。
第13类火器烟花
第十三类主要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本类尤其不包括――火柴(第三十四类)。
第14类珠宝饰品
第十四类主要包括贵重金属,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并通常包括珠宝、首饰和钟表。本类尤其包括:――首饰(即仿真首饰、贵重金属制首饰和宝石);――衬衫袖口的链扣,领带饰针。本类尤其不包括:――按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的贵重金属制品,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第二类),牙科用金汞合金(第五类),刀、叉和勺餐具(第八类),电触点(第九类),金笔尖(第十六类),茶壶(第二十一类),金银线制刺绣品(第二十六类),雪茄烟盒(第三十四类);――非贵重金属制艺术品(按其原料分类)。
第15类乐器乐铺
本类尤其包括:――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本类尤其不包括:――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装置(第九类)。
第16类文具办公
第十六类主要包括纸、纸制品和办公用品。本类尤其包括:――切纸刀;――油印机;――包装用塑料纸、塑料提兜和塑料袋。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纸制品和纸板制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颜料(第二类);――艺术家用手工具(如修平刀、雕塑凿刀)(第八类)。
第17类橡胶制品
第十七主要包括电绝缘,隔热或隔音材料,以及生产用塑料纸、板或杆。本类尤其包括:――修复轮胎用橡胶材料;――橡胶或塑料制衬垫及填充料;――抗污染的浮动屏障。
第18类皮具制品
第十八类主要包括皮革、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旅行用品和马具。本类尤其不包括:――服装、鞋、帽(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第19类建筑材料
第十九类主要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本类尤其包括:――半成品木材(如横梁、板、护板);――胶合板;――建筑用玻璃(如平板、玻璃瓦片);――路标用玻璃颗粒;――混凝土制信箱。本类尤其不包括:――水泥贮藏或防水用制剂(第一类);――防火制剂(第一类)。
第20类家具工艺
第二十类主要包括家具及其部件和不属别类的塑料制品。本类尤其包括:――金属家具和野营用家具;――床上用品(如床垫、弹簧垫、枕头);――镜子及陈设或梳妆用镜;――非金属牌照;――非金属、非混凝土制信箱。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特种镜子(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实验室用特种家具(第九类);――医用特种家具(第十类);――床单和枕套(第二十四类);――鸭绒被(第二十四类)。
第21类厨具日用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以及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瓷器。本类尤其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器具及容器,如:厨房用具,桶,用铁、铝、塑料或其他材料制成的盆,以及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电梳;――电牙刷;――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清洁制剂、肥皂等(第三类);――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等(第七类);――剃刀及剃毛装置、修剪刀(手工器具)、修指甲和修脚的金属器具(第八类);――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梳妆镜(第二十类)。
第22类缆绳帐篷
第二十二类主要包括绳缆及帆篷制品,衬垫和填充材料,纺织用纤维原料。本类尤其包括:――用天然或人工纺织纤维、纸或塑料制成的缆和绳。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网、袋和包(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乐器弦(第十五类)。
第23类线纱丝纺
本类尤其包括:——家庭日用纺织品,例如:床罩,枕套,纺织品毛巾;——纸制床单和枕套;——睡袋,睡袋衬里;——蚊帐。本类尤其不包括:
第24类家用纺品
第二十四类主要包括纺织品(布匹)和家用纺织品制罩布。本类尤其包括:――纸制床单和枕套。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殊织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医用电热毯(第十类)和非医用电热毯(第十一类);――纸制桌布和餐巾(第十六类);――马用罩布(第十八类)。
第25类服装鞋帽
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殊用途的服装和鞋(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第26类缝纫用品
第二十六类主要包括缝纫用品。本类尤其包括:――拉链。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特种小钩(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某些特种针(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纺织用纱和线(第二十三类)。
第27类地毯席垫
第二十七类主要包括铺在已建成的地板和墙壁上的制品。本类尤其不包括:――木地板(第十九类)。
第28类运动器械
本类尤其包括:――与外接显示屏或监视器连用的娱乐和游戏装置;――钓鱼用具;――各种运动和游戏设备。本类尤其不包括:――圣诞树用的蜡烛(第四类);――潜水装备(第九类);――圣诞树用的电灯(花彩式的)(第十一类);――渔网(第二十二类);――体育和运动用服装(第二十五类);――圣诞树装饰用糖果和巧克力(第三十类)。
第29类食品鱼肉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动物类食品,以及日用或贮藏用的蔬菜及其他可食用的园艺产品。本类尤其包括:――奶饮料(以奶为主)。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婴儿食品(第五类);――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色拉调味品(第三十类)。――待孵蛋(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活的动物(第三十一类)。
第30类食品佐料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本类尤其包括:――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本类尤其不包括:――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第31类生鲜农产
第三十一类主要包括日用的未经制作的田地产物,活动物及植物,以及动物饲料。本类尤其包括:――未加工的木材;――未加工的谷物;――待孵蛋;――软体动物和贝壳类动物(活的)。本类尤其不包括:――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动物用膳食补充剂(第五类);――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米(第三十类);――烟草(第三十四类)。
第32类啤酒饮料
第三十二类主要包括不含酒精的饮料及啤酒。本类尤其包括:――无酒精饮料。本类尤其不包括:――医用饮料(第五类);――奶饮料(以奶为主)(第二十九类);――以咖啡,可可或巧克力为主的饮料(第三十类)。
第33类酒精饮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医用饮料(第五类);――无酒精饮料(第三十二类)。
第34类烟草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烟草代用品(非医用的)。本类尤其不包括:――不含烟草的医用卷烟(第五类)。
第35类广告商业
第三十五类主要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服务,其主要目的在于:⑴对商业企业的经营或管理进行帮助;⑵对工商企业的业务活动或者商业职能的管理进行帮助;以及由广告部门为各种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服务,旨在通过各种传播方式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本类尤其包括:――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看到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批发商店通过邮购目录或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有